江门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GA黄金甲

      |      2024-07-27 11:58:56

  GA黄金甲江门市殡仪馆工作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采购内容:江门市殡仪馆2024年工作服采购项目包含夏季工作服、秋季工作服、冬季工作服。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天内完成量体工作,夏季工作服30天内完成,秋季、冬季工作服60天内完成交货。

  (五)项目最高限价:285290元。总价包含全部材料费、设计费、制作费、包装费、测体费、运费、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响应供应商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设置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5290元(贰拾捌万伍仟贰佰玖拾圆),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文件视同无效。

  (二)本项目需提供工作服样品,按《江门市殡仪馆2024年工作服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要求提供工作服样品,外包装注明“样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样品表面贴上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样品名称、技术参数(工艺要求)等”的纸条,投报样品以作为评审、试样、量产及交货验收的依据。

  (三)本项目采购费用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成交后不能在成交价之外加收任何费用,在履行过程中,不可因市场价格变动而调整产品的供货价格。

  江门市殡仪馆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一式四份),材料需密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收件地址:江门市殡仪馆(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北路86号),联系人:潘擎,联系方式。

  响应供应商需在2024年7月26日9时00分前将报价材料送达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由江门市殡仪馆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报资料及样品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江门市殡仪馆有关规定呈批审定。